第四百一十章聂老的怪病 (第1/2页)
五天时间,可以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品文吧
上帝创造世界,也不过用了六天而已。
郑翼晨既然已经决定,与聂老一同前往洛杉矶,在临去之前,自然要把后续事情安排好。
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申请将庄喜钦等人,从进修医生,提拔为正式医生。
这个提议,得到了邓光荣的同意,人事部通知十人前去签了聘用的合同。
而他们与郑翼晨签署的合同,自然就作废了。
第二件事,就是培育出在他离开之际,能够独挑大梁的人物。
这个难度就大了许多,十个人的优势一目了然,缺点更加明显,根本没法从中挑选出一个各方面能力都平均的人物。
郑翼晨只能退而求其之,点名让刘敏娜,袁浩滨,庄喜钦三人联合共同管理针灸科。
刘敏娜心思缜密,遇到问题能冷静分析,正适合做一个决策者。
袁浩滨在这班人中,医术已经是独占鳌头,一旦有棘手的病症出现,众人束手无策,就要由他提供医术层面的指导。
庄喜钦人缘最佳,人人敬重,刘敏娜一旦有决策,需要传达,由庄喜钦号令其余人,他们绝对会严格执行。
刘敏娜的决策才能,袁浩滨的医术,庄喜钦的号召力,三样综合起来,可抵一个郑翼晨。
管理一个科室,足矣!
临行的前一天,郑翼晨已经办好出国护照,这是他第一次国外旅行,心中难免忐忑与兴奋夹杂,还专门去兑换了五万块的美金。
李轩听说他要去洛杉矶的消息,扼腕叹息不已:“太遗憾了,没办法跟你一起去。”
洛杉矶对李轩这等土豪来说,就跟自己后花园一般熟悉,可惜他洽谈项目,正在关键时刻,佘成刚又不在身边,根本找不到能够为他分忧的人物,只能自己咬牙苦撑了。
他这段日子四下奔波,少有在家的时候,上次纪敏母子回来徐家大宅,也没有和李轩碰过面。
他整个人皮肤晒黑,平添几分阳刚之气,一头寸二短发,跟大半年前在小区首次出现,那副头绑马尾,玩世不恭的形象,全然两样。
郑翼晨喝了一口老梁调制的柠檬汁,润润喉咙说道:“我去洛杉矶,是有正经事,又不是去玩乐,你去了也没用。”
李轩说道:“到了那边,记得帮我买点东西回来。”
“靠!你还把我当成代购的了?”郑翼晨骂了一句,“想买什么?”
李轩笑道:“帮我买半打茅台。”
郑翼晨瞪了他一眼:“我看你真是病的不轻,茅台是我华夏特色佳酿,你居然叫我跑到国外帮你买,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李轩嘿嘿冷笑:“这你就有所不足了,我们华夏是友谊之邦,想来都是把苦涩留给自己,将芳香撒满人间。在国内出售的茅台,都会添加塑化剂或者兑水什么的,出口销售的茅台,反而没有半点毛病。”
“原来是这样。”郑翼晨捻着下巴稀疏的须根,所有所思,“你分析的太有道理了,好,那我就帮你买多半打。”
“钱记得带多一点。”“安啦,我早有准备,昨天已经兑换了五万美金了。”郑翼晨问道:“李轩,你都来G市大半年了,难道不想家里人吗?”
李轩不假思索回答:“想,十分想,非常想。”
“那你就不打算回一趟家?”
李轩摇头说道:“我要是回家,除非是衣锦还乡的那种回归,除非得到我爸的认可,要不然我是不会回去的。”
“难不成你要效仿大禹,来个三过家门而不入?”
“呸呸呸,你个乌鸦嘴,大禹治水花了十三年,我李轩获得成功,只需要三年即可。”
“你对自己的实力倒是蛮自信的。”
“那是当然,主要是哥有这能力和……气质。”
李轩理所当然顶了一句,反问道:“还说我?你自从毕业出来找工作,都没回过家,离家的日子比我还长,怎么不想着回去?”
郑翼晨闻言一愣,点头说道:“也对,算算日子,我差不多有一年半的时间,没有回家了,是时候回家一趟了。”
“顺便把二老接回来享福。”
郑翼晨双手一摊:“免了,他们二位,是天生的劳碌命,乡下人生活节奏安静舒适,又有左邻右里聊家常,不知多惬意,要是真的来这里住,估计不到三天,就会嚷嚷着回家了。”
李轩大笑一声,接着神情严肃:“对了!你到了洛杉矶,凡事记得要长心眼,越发达的城市,犯罪率越高,洛杉矶可是仅次于纽约的都市,记得要注意人身安全,钱财丢了事小,**事大,听说像你这种丑圆系的男人,很符合那些变态黑人的审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