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九章 调研(二) (第1/2页)
下午两点,调研水上消防支队。
相比刑侦支队,身兼中国水上消防协会滨江分会理事长的韩渝,对当年一手组建起来的消防支队更为熟悉。
跟刑侦支队一样,水上消防支队包括支队长、教导员和副支队长在内也只有四个正式民警,并且没有协警,甚至连警车都没给配。
支队长李明生是老熟人,最早是滨江港派出所的民警,后来调到皋如港派出所,从中队长一直干到副所长,再后来调任东启派出所长,在东启干了几年,是去年刚调回来的。
教导员吴雨贵一样不陌生,之前一直在政治处工作。
副支队长老徐更是熟的不能再熟,之前跟方国亚一样是武警滨江消防支队的副大队长,是韩渝帮着转业安置到长航分局的。
内勤葛晓倩是个年轻的女民警,韩渝对她也不陌生。
因为她是小鱼在长航警校当教官时的学生,是小鱼的学生兼部下小陈的女朋友。人家是长航系统的子弟,毕业之后分配到了姑州分局,由于跟小陈确定了恋爱关系,小鱼请曾在滨江分局挂任副局长的长航警校刘副校长帮忙把她调过来的。
四个人各有分工。
李明生在主持支队工作的同时,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和与消防相关的行政审批乃至行政处罚。
支队总共四个正式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没那么多,教导员吴雨贵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副支队长老徐分管水上火灾扑救,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各企业消防队建设。
看到“师叔”,葛晓倩俏脸通红,不好意思抬头看,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做笔记。
李明生和吴雨贵见着韩渝更不好意思,捧着汇报材料欲言又止。
老徐是军转干部,脾气比较直,抬头道:“韩局,对不起,我们没想到会搞成这样,给你丢脸了,我们检讨。”
六个月前,一条南河籍的货船在滨江水上加油站加油时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老徐当即按预案征调滨江港企业消防队和滨江港拖轮公司的拖消两用拖轮,经过两个小时的扑救,成功扑灭了火灾。
由于指挥得当,扑救及时,上级还表彰了水上消防支队和滨江港企业消防队,老徐和包括方国亚在内的四名在火灾扑救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甚至被上级记了三等功。
作为中国水上消防协会滨江分会理事长,韩渝对滨江水域和岸线发生的火灾都了如指掌,当时还打电话祝贺过他们,甚至跟老徐和方国亚开玩笑说立功了要请客。
挺好的一件事,没想到竟在火灾事故调查上出了问题。
当时作出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失火货船的船长持异议,把水上消防支队告上了法庭。
崇港区法院一审判决水上消防支队败诉,李明生不服气,齐局和江政委当时也认为官司输的憋屈,现在官司打到了滨江中院,并且从通过各渠道打听到的消息上看,很可能又会输,甚至要承担高达50万元的诉讼费。
民告官,人家告赢了。
这是大新闻!
上级很关注,媒体也很关注,齐局压力很大,昨天吃饭时还提过这事。
韩渝没想到自己的老单位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低声道:“事情既然发生了就要面对,后悔有什么用,还是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吧。”
“是。”
李明生定定心神,苦着脸道:“今年1月16号,豫周口货5058轮停靠黄港水上加油站加油,5058轮当时是空载,干舷很高,加油站工作人员爬不上去,就听5058轮轮机长的,把加油枪交给5058轮的轮机长和轮机工,结果他们直接把加油枪放进了油舱口,直接导致火灾发生。”
韩渝看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书,问道:“你们是怎么调查的?”
“我们按规定按程序调查的,调查中发现5058轮油舱里有不合格的燃油,我们取样送检,检验机构检出那些燃油的闪点为26°C,在气温条件下蒸发和空气混和形成爆炸性可燃气体积聚。5058轮船员在加油时,违反规定直接从油舱口灌装,从而产生静电积聚导致放电,引起舱内可燃气体爆炸引发火灾。”
“哪些人参加调查的?”
“我、老钱,方国亚和滨江消防支队的刘工。”
“那火灾事故是怎么认定的?”
“我们根据当时的情况,认定5058轮违规操作的两个船员对火灾负直接责任。加油站的水手长兼安全员,在加油时未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对火灾事故负间接责任。”
“然后呢?”韩渝追问道。
“船方不服,申请重新认定,甚至找到了汉武。总队派专家来过,维持我们之前作出的事故认定。船方还是不服,就把我们给告了。”
难怪他们压力这么大呢,原来长航公安水上消防总队也卷进来了。
这个官司不能输,因为一旦输了,输的不只是滨江分局。
韩渝没有再问,而是仔仔细细的看起一审判决书。
原告认为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的“当事人”,是指与火灾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黄港加油站对员工履职行为监管不力,在对5058轮受油前就出现的员工没上受油船加油、以及没进行安全检查等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长航分局水上消防支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只认定加油站员工有间接责任,居然没提加油站的责任,属于漏列主体、程序错误!
而且,根据中石化的《加油站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水上加油作业程序”,加油员收到发油凭证后,应该认真核对品种、数量、检查装油容器,无疑义后,接通加油软管或加油枪……
可是加油员什么都没做,仔细想想加油员和加油站应该承担责任。
再就是,你说油舱内有不合格的燃油,就应该追究供油方的责任,但你没有,这一样属于遗漏责任主体。
分局第一次应诉时请的律师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一上来就提出法院无权对长航分局水上消防支队的事故认定进行司法审查!结果被法官引经据典,用一个个法条和一个个司法解释给驳回了。
然后又以黄港水上加油站所属公司是中石化和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为由,称中石化的《加油站管理规范》在这儿不适用。
可在水上加油方面国家没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官认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就应该遵照行业规范,而中石化的《加油站管理规范》就相当于行业规范。
至于受油船当时空载,船舷太高,客观上导致加油员没上船,一样不能成为加油站对火灾事故发生没有责任的理由。
总之,一审判决有理有据,支队输的不冤。
韩渝放下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沉默了片刻问:“二审马上开庭,看样子赢的可能性不大,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我们……我们能有什么考虑,现在只能听上级的。”
“哪个上级?”
“齐局说这个官司不能输。”
韩渝哭笑不得地问:“错了就是错了,认输认错有那么难吗?”
李明生愁眉苦脸地说:“韩局,我们败诉没什么,我这个支队长可以不做,可总队维持了我们的事故认定,总队那么支持我们,我们……我们不能把总队也拖下水。”
吴雨贵小心翼翼地补充道:“而且这不是认输那么简单,还要承担诉讼费,诉讼费50万,分局哪有这么多钱交给法院。”
“输不起,只能嘴硬?”
“我们确实输不起,这个官司真不能输!”
韩渝不想看着他们一错再错,直言不讳地说:“天底下没有不能输的官司,这个官司会不会输也不是你我所能左右的。齐局那边我去说,总队那边……总队那边我大不了再去一趟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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