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光脚不怕穿鞋的 (第2/2页)
顾欣雨的瞳孔瞬间缩了缩。
陆之远知道自己进警局,有一部分是祝笙笙的功劳。
可是他还不知道,自己与祝笙笙,同样有一场不欢而散的交易。
她不能将自己也给搭进去。
谁知陆之远认真地看了她半晌之后,突然笑道:“这样也好,如果你有了新的喜欢的人,我会祝福你们的。”
“我……”
“我已经想明白了,我既然很难和你一起生活下去,那确实不如好聚好散,爸妈那边我会去说,我只有一个要求,别再继续对顾漫漫动手了,我已经和她划清楚了界限。”
陆之远误会了。
可是,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至少他还没有怀疑自己不是吗?
顾欣雨松了口气,她心烦意乱地点头,随后抓着手机出了门。
祝笙笙的电话被自动挂断后又打了进来。
顾欣雨刚刚接通,就听到了她不耐烦的声音。
“你是不是动了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一个墨镜。”祝笙笙继续,“全数限量版,上次你住过以后就丢了。”
墨镜?
顾欣雨想起来被自己丢进海里的东西,确实是有一个墨镜的。
不过,她是在祝笙笙家中随便找了一个,没想到自己的手气竟然这么好。
反正祝笙笙对她也不过只有利用而已,现在她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自然不会像以前那样任由祝笙笙拿捏。
“是我拿的,怎么了?”
“还给我。”
祝笙笙被气得不轻,明明就是顾欣雨拿了自己的东西,怎么她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倒像是自己的错了?
“那是思晨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如果想要,我可以给你别的。”
“大小姐,你是在施舍我吗?”
顾欣雨气极反笑。
她一直以来,都被祝笙笙以高人一等的态度对待。
哪怕现在,明明是她祝笙笙先一步弃车保帅,将陆之远陷害入狱,置自己于不顾,却又堂而皇之地来询问自己有没有拿她的东西。
她将自己当做是什么?
一个小偷,还是一个乞丐?
凭什么?
就凭她是祝家光鲜亮丽的大小姐,而自己不过是一个私生女上位吗?
但顾漫漫根本就不是顾家的女儿,顾家的种只是自己罢了!
顾欣雨骤然笑了起来。
“我劝你最好不要用这种态度对我说话,你应该感谢我才是。”
“你什么意思?”祝笙笙不解,语气烦躁,“你偷了我的东西,却要我感谢你,你自己觉得这话有道理吗?”
“你当然应该感谢我,因为我帮你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顾欣雨继续道:“至于墨镜,现在应该不知道飘到哪里了,你要我去哪里给你找回来。”
“够了!”
祝笙笙打断了顾欣雨的话。
“不明白你究竟在想什么,但是墨镜对我而言非常重要,你最好尽快给我送过来,否则……”
“否则什么?”顾欣雨发现自己现在根本就不怕祝笙笙,如果自己逃脱不了杀人的罪责,祝笙笙同样不同,“我说了,墨镜没了。”